吸毒?南溪李某被抓!

2024-04-24曝光台南溪在线


毒品不绝,禁毒不止。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始终立足主责主业,坚决遏制毒品滋生蔓延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挥利剑、出重拳,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,排除社会风险隐患,净化治安环境,近日,分局刘家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,精准发力、主动作为,成功抓获吸毒人员李某。


今年4月下旬,刘家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,辖区居民李某有吸毒嫌疑。为了尽快核实情况,民警迅速围绕李某开展工作,成功锁定李某近期吸食毒品的相关证据。通过毛发毒检,其检测结果呈阳性。经询问,李某主动供述了自己今年1月在宜宾某小区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。

目前,李某已被我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。

毒品的危害

01 危害身心健康

吸毒会造成身体营养不良,损害呼吸道和免疫系统,引起许多疾病的传播和感染、损伤血管。损害神经系统,造成功能性障碍、引发多种精神病症状等。

02 危害家庭幸福

吸毒导致了大量的家庭悲剧,对毒品上瘾了就非常难戒掉,很多“瘾君子”都因为吸毒流离失所、妻离子散。

03危害社会安定

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,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,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

南溪公安普法小课堂

吸毒会面临怎样的处罚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相关规定,对于吸毒的人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。

对于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怎样的处罚?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三条: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依法给予怎样的处罚?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

毒品之害猛如虎

更是破坏健康、社会、家庭

稳定和谐的定时炸弹

生命只有一次,我们更应珍惜

了解清楚接触它们的危害及后果

莫染毒瘾,莫入歧途!


此帖由网友 “欢雪” 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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