冰冷雨夜,八旬老人被车辆撞击后当场死亡,现场留下2台车辆等待交警赶到现场,交警赶到现场后,2名驾驶员均称撞死老人车辆已经逃逸。
宜宾高县交警几经周折找到逃逸车辆时,却发现案件另有蹊跷,于是连夜展开侦查,周密侦控,仅用7小时就快速侦破案件。
事件回顾
老人死亡,肇事者逃逸
10月10日19时07分,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:在高县沙河镇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有1人死亡,肇事车辆已经逃逸。
接到报警后,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,只见道路中央躺着一位女性老人,因头部受伤后已经死亡。现场有一辆大货车停放在珙县往宜宾方向的右侧道路上。
据该车驾驶员王洪(化名)讲,自己驾驶车辆从珙县沿S308省道(宜珙路)往宜宾方向行驶到事故地点时,听见“砰”的一声,就立即停车查看,当看到道路中央有人被撞受伤时,随即就报了案。
在宜宾往珙县方向的道路右边停放着一辆小货车,据小货车驾驶员张强(化名)讲,自己亲眼看见一辆白色小车把人撞飞后往珙县方向快速驶去。
民警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,对现场车辆进行了查看,见小货车上没有明显碰撞痕迹,大货车车头左前部位有明显的破裂痕迹和轻微的“灰土”,但据大货车司机讲,此痕迹是几天前就已经破裂了的。
因事发夜晚,现场无其他目击证人,天上也正在下雨,无法从现场获取更多证据。鉴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恶劣性质,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后,大队领导立即指派事故处理中队增派警力,并要求尽快破案。
确定目标,沿途追踪
事故中队民警赶到后,立即与沙河中队民警召开案件讨论会,大家在统一案件侦破方向后,确定先把侦破重点放在白色小轿车上,随即作出侦查部署:
第一、不放过任何疑点,收集证据;
第二、马上排查沿途监控,追踪白色轿车。大家立即兵分三路:一组民警留在案发现场继续查找可疑线索,对目击者和货车司机进行笔录询问;一组民警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;一组连夜排查沿途监控视频,尽快找到白色小轿车。
民警结合事故发生时间,利用现场周边监控视频锁定了一辆牌号为川QEF16#的白色小车,但因事故现场位于长宁、珙县交界,无法继续对白色小车进行追踪。
经验丰富的民警们知道,时间是破案的关键,为迅速破案,民警连夜驱车赶到长宁县交管大队,在长宁警方的协助下,对白色小车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后,发现该车进入了珙县地界,又无法继续追踪。
虽然夜已经深了,但奔波中的民警没有时间喘口气,而是马不停蹄地又赶往珙县交管大队,23点10分,办案民警到达珙县交管大队后,再次利用监控设备对嫌疑车辆进行追踪后,发现该车消失在巡场镇某街道,民警初步判断,嫌疑车辆此时就停放在巡场镇的某个地方。
为尽快找到嫌疑车辆,民警拨通了车主电话,电话接通后,民警首先表明身份,讲清原由后,车主尹兵(化名)表示自己是一婚庆公司的老板,当天是自己的员工李建(化名)在使用车辆,现在就停放在巡场镇某小区内。放下电话后,精神振奋的民警马上赶往停车地点。
扑朔迷离,另有蹊跷
民警到达停车小区后,见到了车主尹兵和驾驶车辆的员工李建,民警对嫌疑车辆进行勘查后,发现车辆底部有大量的血迹和脑部组织,但车身并无明显的碰撞痕迹。
通过对李建的询问后,李建称在沙河镇时感觉车子压着了什么东西,有颠簸,但没有看到有人,也没有停车就开回巡场交给老板了。
经验丰富的民警判断,白色小车应该不是直接撞击死者的车辆,死者应该在小轿车碾压前就已经倒地,死者应该遭到了二次碾压。
到底是谁第一次撞击了死者?
那么到底是谁第一次撞击了死者?在短暂的沉思后,大家认为一定是有什么地方疏忽了,于是重新梳理线索和思路。
长期的办案经验告诉民警,遇到案件僵持时,最好的方法就是回到案发现场,于是大家又重新拿出现场照片和询问笔录,对照片细节反复查看,对询问笔录逐字阅读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民警在反复查看照片后,大货车上的“灰土”、车头的破裂痕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,通过监控视频对大货车事故前和事故后的照片进行对比后发现,大货车事故前车头左前部处确有一明显的破裂痕迹,但事故后又多了两处破裂痕迹,一切证据都表明大货车司机在说谎,此案另有蹊跷。
峰回路转 真相大白
办案民警当即决定马上找到大货车提取样本,固定证据,并控制大货车驾驶员,此时已是凌晨1点40分。当大货车驾驶员被请进交警队讯问室后,在大量的证据面前,大货车司机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如实交代事发经过。
事发当晚,自己驾车行驶至沙河镇加油站附近,由于雨天视线模糊,听见“砰”的一声,意识到自己撞上人了,于是就把车慢慢停靠路边,恰恰这个时候一辆白色小车从对面驶来碾压了死者,然后快速离开。
一看白色小车已经逃逸,后面赶来的小货车驾驶员又只看见白色小车撞人逃跑,于是抱着侥幸心理,报案称小车撞死了人逃跑,隐瞒自己撞击了死者的事实,企图逃脱责任,结果还是被警察查到了。
至此,通过民警7小时的连续作战,“10.10”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成功告破,所谓法网灰灰,疏而不漏,即使谎言再完美,总会留下蛛丝马迹。
案件进展
现已查明, 10月10日19时04分许,王洪驾驶川Q655##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川Q55##挂号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从珙县沿S308省道往宜宾方向行驶,当车行驶至省道308线171公里+530米处时,将步行的沈秀明(女、85岁)碰撞倒地后,沈秀明又被李建驾驶的川QEF16#号小型轿车碾压,致沈秀明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。
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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